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优秀员工评选通知》(附件1)和《2019年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职工通知》(附件2)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员工评选的通知
(一)参选条件:
1、在东方公司签订两年及以上合同并在本校工作满两年;
2、工作认真、刻苦,有创新和进取精神,是员工的榜样、楷模和典范;
3、参选人员无违纪、违法及其它不良记录。
(二)评选方式:
1、评选通过学院(部门)推荐和员工自荐,填写参评表(附件1)相关内容,如未认真填写,一律不能进行参评。
2、由东方公司及东方公司重点客户代表组成评审团,经审核后评选出 “2018年度优秀员工”。
3、当选“2018年度优秀员工”的人员将由东方公司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报名方式:
1、详实填写《2018年度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优秀员工参评表》(附件1),学院(部门)书面盖章确认后,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提交学校 人事处;
2、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9日17:00前;
3、该奖项我校3个名额。
二、关于2019年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职工的通知
(一)走访对象:
与东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校工作的困难职工、大病职工家庭、遭受意外伤害和灾害职工家庭
(二)报名方式:
1、填写《报名表》(附件2),学院(部门)书面盖章确认后,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提交学校人事处;
2、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9日17:00前;
3、困难职工我校1个名额。
注意:优秀员工申请表和困难职工报名表的电子版统一发至学校人事处邮箱,由人事处统一发送至东方派遣公司。
联系人:陈文燕
电 话:88229016/662237
地 址:行政楼408室
电子邮箱:chenwy@nit.zju.edu.cn
人事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