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办发〔2018〕114号)和《关于转发< 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人社发〔2018〕150号)有关规定,现就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宁波在编人员,业绩突出,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控制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中的附表),可申请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对取得重大科研、学术成果,在国内、国际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现聘专业技术四级人员,也可破格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条件。拟聘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原则上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的12月31日。凡当年未能同通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下一年度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填写申报表提交至所在单位,各单位负责审核材料并填写推荐意见后提交至校人事处,学校完成上级要求的规定程序后报市人社局。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1份(纸质版、电子版)(附件2);
(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竞聘表》纸质版一式5份(附件3,需电子版);
(三)申报表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1份,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
上述材料请于1月11日前交至人事处,电子稿请发送至rscbg@nit.net.cn
五、其他
1.请各单位事先做好摸排工作,于1月3日前提交拟申报人员名单至人事处;
2.请各申报人员填写表格前认真阅读《竞聘表》中的填写说明。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嫣 667890 行政楼408
组织人事部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
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控制标准(试行)
2. 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
3. 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竞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