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人事处领导分工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6-24   点击数:
王高合:全面负责人事处工作,分管劳资, 岗位与编制管理
一、劳资
全校事业编制职工劳动工资及校内收入分配;全校事业编制职工的福利与社会保障;负责非事业编制人员政策的制定、聘用服务与经费管理。
二、岗位与编制管理
绩效岗位聘任、岗位设置、编制管理。
三、其他
学校人事工作的规划、政策与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教职工的有关申诉;分管人事类校外各类荣誉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俞峰:分管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博士后工作站、退休及部门综合事务
一、人才工作
负责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及举措的制订和实施;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人才服务与评估;博士后管理;负责校内各类人才工程选拔、推荐及入选后的管理(考核)工作。
 
二、职称职级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调整政策制定与实施工作;职员职级等级调整政策制定与实施工作。
三、人事管理
各类人事合同的起草、签订及管理工作;考勤管理;校内人事调配;退休、延聘、调动与辞职审批等。
四、国内外访学
公派出国项目的申报、选拔、报批及出国相关手续的办理;国内访问学者招收管理;教职工因私出国手续办理与出国报备服务。
五、考核与奖惩
统筹做好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工作。
六、综合事务
负责管理、报送统计报表;专家慰问;部门信息化建设;部门综合文字、安全稳定、后勤保障、对外服务等。
七、其他
完成学校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洁云:分管人事处校外各级人才工程建设及管理(考核)工作;分管教师发展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一、人事处
1.负责校外各级人才工程建设工作,以及人才工程入选后的管理(考核)工作。
2.完成学校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师发展中心:
1.指导教师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提供教学、学术发展咨询与指导;
2.开展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3.开展行政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4.开展实验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5.教师国际化能力提升培训;
6.开展校外各级人才工程的提升培训工作;
7.助理教师的培训、培养工作;
8.新教师始业教育、普通话培训及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证认证等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88229016 88229017 88229111
邮编:315100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11、412办公室

Copyright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