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职工退休规定》(宁波理工人〔2010〕295号)文件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文件(附件1)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核对2020年拟退休人员名单及女性教职工选择退休年龄的人员名单(附件2)。如名单有遗漏或者含非2020年退休的人员,请及时联系人事处。
2、本次可选择退休年龄的女性教工填写《女性教职工退休年龄选择表》(附件3)一式两份(均为原件),2019年12月31日前交人事处。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选择,请在生日月前一个月提交。如4月为生日当月,请在3月提交。若未提交表格,学校视同其选择年满60周岁退休。
3、身份证出生日期与人事档案记载时间不一致的,最终退休时间以最先形成的人事档案或户籍档案所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如有异议,请本人于拟退休前1个月提供户籍档案原始记录(形成时间需早于人事档案)。
4、在浙江大学退休人员名单见附件4。
联 系 人:陈文燕
地 点:行政楼411室
联系电话:88229017
附件1:组通字〔2015〕14号文件
附件2:2020年拟退休人员及女性教职工选择退休年龄人员名单
附件3:《女性教职工退休年龄选择表》
附件4:浙江大学退休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