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优秀员工评选通知》(附件1)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选条件
1.在东方公司签订两年及以上合同并在本校工作满两年;
2.工作认真、刻苦,有创新和进取精神,是员工的榜样、楷模和典范;
3.参选人员无违纪、违法及其它不良记录。
二、评选方式
1.评选通过学院(部门)推荐和员工自荐,填写参评表(附件1)相关内容,如未认真填写,一律不能进行参评。
2.由东方公司及东方公司重点客户代表组成评审团,经审核后评选出 “2019年度优秀员工”。
3.当选“2019年度优秀员工”的人员将由东方公司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报名方式
1.详实填写《2019年度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优秀员工参评表》(附件1),学院(部门)书面盖章确认后,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提交学校人事处;
2.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3日16:00前;
3.该奖项我校3个名额。
注意:优秀员工申请表的电子版统一发至学校人事处邮箱,由人事处统一发送至东方派遣公司。
联 系 人:陈文燕
电 话:88229017/662237
地 址:行政楼411室
电子邮箱:chenwy@nit.zju.edu.cn
附件1:《2019年度优秀员工评选通知》
人事处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