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人事处关于做好2020年青年骨干人才和“三江青年学者” 培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20-12-08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青年骨干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宁波理工人〔2011〕277号)精神,现就做好青年骨干人才培养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入选的学校青年骨干人才和“三江青年学者”。在支持期内已入选学校“三江青年学者”的人才免予考核。

二、考核期限与内容

本次考核的时间期限为201711月1日—202010月30日。考核内容主要是青年骨干人才入选以来的工作新增实绩成果(主要包括培养期内教学业绩评价、科研项目立项和完成情况、成果获奖、论文论著发表、专利申请授权、学术交流培训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参加考核的青年骨干人才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校内人才工程终期考核表》(附件1),对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校内人才工程考核量化标准》(附件2)进行自评,并与相关佐证材料一起交所在学院。所在学院对考核对象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填写考核意见。学校人事处将对考核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考核等级。根据青年骨干人才培养期的实际业绩,考核等级设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01218日下午16:00以前,按要求将《考核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上交至人事处行政楼411办公室。

 

联系人:江佶航,电话:88229016/668464

联系人:俞  峰,电话:88229111/666010

附件:

       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校内人才工程终期考核表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校内人才工程考核量化标准 

       3.第六批青年骨干人员及第五批三江学者名单

人事处   

 20201208

电话:88229016 88229017 88229111
邮编:315100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11、412办公室

Copyright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