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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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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报备流程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1-22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校园全方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大宁理防〔2021〕1号)中师生“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非必要不跨省域或长途旅行,离开居住地所在城市的(含留甬师生离开宁波市),必须落实提前报备制度”的要求,为方便教职工办事,经研究,即日起教职工外出报备采用钉钉OA审批,具体流程见附件。

请各学院、各单位务必将此流程通知到全体教职工,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报备制度,精确掌握每一位教职工的外出行踪。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报备流程

 

 

                              人事处

                         2021年1月21日

 

附件:

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报备流程

一、教职工申请

1.在钉钉下部选择“工作台”。

2.点击“OA审批”。

3.点击“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

4.依次填写“出发日期”、“返回日期”、“外出事由”、“出行方式”和“省市区”。

5.点击“+”符号,选择教职工本人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然后点击提交。

二、单位审批

教职工提交申请后,被选择的审批人将收到一条钉钉审批提示,可点击“同意”或“拒绝”进行审批,人事处相关人员收到审批结果,流程结束。

电话:88229016 88229017 88229111
邮编:315100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11、41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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