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 2015年人选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2021) 19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15年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期满考核初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3月15日-3月19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沈老师,88229570、13958227220
监督电话:俞老师,88229111。
附件1: 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员期满考核情况一览表
附件2:《关于开展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 2015年人选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3月15日